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同意,区直部分机关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具体职位及计划选调人数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全市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在试用期内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zqc.gov.cn/)、谯城先锋网(http://www.qcdj.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7:30。 2. 网上报名 选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还需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3. 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选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9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20日17:30前改报其他职位。
4. 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9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
上午:9:00—11:00 《公文写作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设在谯城区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3. 笔试成绩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谯城先锋网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 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存在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选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选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等材料。
2. 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还需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谯城先锋网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按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自行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等情况进行核实。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程序,情节严重的取消选调资格。对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综合人选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形成综合考核报告,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谯城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五、选调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选调工作。
(二)选调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33605、5523324
举报电话:0558—5523600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