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30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之后出生),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四)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书记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制定计划、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负责,统一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9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9年6月10日到谯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358号,联系电话:0558—5121107)。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附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附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于6月20日至6月21日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谯城区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社保卡、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其名单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否则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以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在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方法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聘用书记员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解聘和责任追究机制。
2.本次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核定,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项保险待遇。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 如已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主动放弃聘用或被解聘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限为两年,递补时间自本次招聘公示结束次日起算(笔试成绩相同的,根据考察情况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121107(区人民法院)
0558—55160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21892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考试科目 |
咨询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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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专业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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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 |
书记员 |
201901 |
30 |
35周岁以下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综合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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